为规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称服务平台)系统账号的获取与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1、 账号的获取
1.1 采购人账号的获取
采购人账号由服务平台管理人员统一分配。采购人的账号分为管理账号和一般账号。管理账号可以管理本单位所有的采购项目;一般账号持有人只能管理本账号操作的采购项目。采购人所在集团(一级公司)的采购管理部门填写《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账号配置申请表》并加盖集团或集团采购管理部门印章,将扫描件发送给服务平台管理人员,服务平台以电子邮件方式将账号发送给申请人。企业集团下属公司的账号需要通过集团采购管理部门向服务平台申请。
1.2 采购代理账号的获取
采购代理机构的账号分为管理账号和一般账号。管理账号可以管理本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的代理项目;一般账号持有人只能管理本账号作为项目负责人的代理项目(管理账号也可以作为代理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服务平台官网首页“采购代理”进行初次注册的账号即为管理账号。一般账号由采购代理机构填写《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账号配置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印章,将扫描件发送给服务平台管理人员,服务平台以电子邮件方式将账号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如需更多管理账号也以同样方式申请。
1.3 供应商账号的获取
供应商通过服务平台官网首页“供应商”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请立即登录供应商系统,点击“单位信息—CA办理”办理CA。
1.4 专家账号的获取
专家通过服务平台官网首页“专家”进行注册。注册后在“基本信息”中完善信息提交服务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即为专家库专家。服务平台一般采取集中征集、集中审核的方式征集专家,集中征集时服务平台将在官网、官微发布专家征集公告。
2、账号的找回
2.1 密码忘记的重置
采购人忘记密码时,采购人所在集团的采购管理部门填写《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账号配置申请表》并加盖集团或集团采购管理部门印章,将扫描件发送给服务平台管理人员,服务平台将密码重置后电话通知申请人,采购人应立即登录系统修改密码。
采购代理、供应商、专家忘记密码时,进入对应的系统登录界面,点击“密码找回”自行重置密码。
2.2 用户名忘记的找回
采购人、采购代理、供应商忘记用户名时,填写《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账号配置申请表》,采购人加盖集团或集团采购管理部门印章,采购代理、供应商加盖单位印章,将扫描件发送给服务平台管理人员,服务平台以电子邮件方式将用户名发送给申请人。
专家用户名忘记时,用本人邮箱将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清晰照及身份证清晰照(可打水印)发至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姓名-手机号-专家用户名密码找回",工作人员将在一个工作日后将用户名及重置密码回复至邮箱。由于用户集中咨询量大,请勿频繁电话确认。
3、账号的注销
3.1 采购人、采购代理、供应商账号的注销
采购人、采购代理、供应商的账号注销时,填写《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账号配置申请表》,采购人加盖集团或集团采购管理部门印章,采购代理、供应商加盖单位印章,将扫描件发送给服务平台管理人员,服务平台管理人员将账号注销,注销账号不会删除该账号的操作历史和系统记录。
3.2 专家账号的注销
专家主动申请注销账号不再作为服务平台专家库专家的,由专家联系服务平台管理人员并持本人身份证到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注销账号。专家超龄时系统会自动锁定专家账号,超龄专家将自动退出专家库不再抽取,专家无需申请注销。
4、CA密码重置
CA申请单位忘记CA密码时,联系CA业务办理人员,填写《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账号配置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印章,将CA和申请表一同邮寄至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密码重置。
服务平台管理人员联系电话:0531-86196992/86196997
电子邮箱:ygcgfw@163.com
(邮件主题为:xx单位+申请事项。请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账号配置申请表》扫描件和word版一并作为附件提交。)
CA业务电话:0531-86196993
CA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7000号 汉峪金谷金融商务中心A2-5号楼18层前台
附件:《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账号配置申请表》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