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渔光互补四期135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 lxzzd2023-139 | ||
| 2023-10-25 | 2023-11-15 |
| 一、项目概况 | |
| 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渔光互补四期135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已批准(2101-370522-04-01-860684),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渔光互补四期135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4.1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750MW光伏发电项目的配套升压装置,本期建设主变容量2×300MVA+1×250MVA,220kV出线2回,通过逆变、升压、汇流后,经24回集电线路分别接至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经主变升压后,通过2回220kV电缆线路接入辉阳500kV汇集站220kV配电装置。 4.2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刁口乡。 4.3计划投资: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计划投资约1.74亿元;监理标段计划投资约170万元。 4.4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4.5 招标范围: 4.5.1本次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本次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内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及各项手续办理等。主要范围如下: 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主要包括测量、地质及水文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施、结施、水、消防、通讯等配套设施)、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 (2)设备材料采购:主要包括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采购及设备监造。 (3)施工:主要包括新建变电站的土建施工、新建变电站的电气安装调试等、开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送电、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4)项目开工、建设及并网所需全部手续办理、第三方检测试验、质监、设备及场站仿真建模、利益相关方的协调与赔付。 (5)本工程创优目标为国家优质工程,投标人自行考虑工程创优增加的现场费用。 4.5.2监理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概算投资范围内的各阶段的监理服务及向招标人提供专业技术咨询等服务工作。 | |
| 5、预算金额:17570.0万元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或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工程建设管理经验。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报项目经理具有近一年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 1.2.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报设计负责人具有近一年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 1.3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近一年来不少于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款的凭据。新成立的公司或公司资质发生合并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或合并)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单位法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依法缴纳税款的凭据。 【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的文件】 1.4信誉要求: 1.4.1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1.4.2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5.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5.2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中标后不得更换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 1.5.3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投标。 1.6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监理标段 2.1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2.1.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1.2投标人应当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2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拟投报总监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注册监理工程师经主管部门书面批准的除外); 2.3信誉要求: 2.3.1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2.3.2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2.4本项目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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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3-11-15 09:00:00 |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从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注: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投标人注册、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操作流程详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服务中心--操作指南--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 |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 1、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递交。 |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3-11-15 09:00:00 | |
| 3、递交地点: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 |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1、开标时间:2023-11-15 09:00:00 | |
| 2、开标地点: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4层1419室)。 3、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方式,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锁(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把锁)远程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可联系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东营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 1、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
|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刁口乡银海8路创业大厦1009房间 | |
| 联系人:冯冠书 | |
| 联系电话:0546-7269116 |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 名称: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 | |
| 联系人:刘女士 | |
| 联系电话:0546-8096655 | |
| 九、其他说明 | |
| 1、监督单位:东营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合规部 联系电话:0546-7269609 2、阳光采购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31-86196262。 |